武汉市物价局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、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(武价房字[2005]11号)

亿房网编辑 2014-01-24 10:05
【摘要】
“征用土地中青、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,自1995年公布实施以来,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。近几年,随着物价各项综合指数的上涨,征用土地中的青、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需相应调整。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》(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)第十二条规定,经调查测算、反复论证,现制定征用土地中青、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”
导航条

3、茶、桑、竹类:

品种单位新建园3-6年7年以上说明

茶元/亩270040005400

桑元/株101530

毛竹元/支20cm以下20-30cm30cm以上以地上高度1.2M处的围长为准。

10——2020——3035

其它竹元/亩5401300按用途定价,如笋用竹价格上浮20%;架竹按表中价格补偿。各区物价局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标准。

4、果树及其它类

品种单位新植3-6年7-10年11年以上说明

果树元/株20503025密植型果树,如葡萄等,按当年市场购买价格补偿。

杂灌木丛元/亩400

芦苇元/亩400

绿篱元/米35

5、树木类

类别单位直径5-8cm直径9-12cm直径13-16cm直径17cm以上说明

常绿树元/株25——4045——6065——8085直径以地面高度1.2M处为准,5CM以下常绿树1600元/亩,落叶树1400元 /亩;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,在此标准基础上,下浮50%进行补偿;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%补偿。

落叶树元/株20——3540——5560——7580

6、苗圃和花卉类

类别单位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其它说明

固定苗圃元/亩50001500011000130005000取得苗木生产许可证3年以上。

临时苗圃元/亩25007500550080002500已取得生产许可证,但未满3年。

7、养殖水面:

品种单位补偿标准说明

精养鱼池元/亩1100藕类按800——2000元/亩计算;套养鱼类按一般鱼池另行补偿。

一般鱼池元/亩850

自然湖面元/亩300

鱼苗种池元/亩1400

二、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

1、粪窖

类型单位补偿标准说明

砖窖元/M340废窖按同类型、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%进行补偿。

土窖元/M310

缸窖元/个30

2、坟墓:

类型单位补偿标准说明

土葬元/个500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,补偿范围含骨灰墓、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、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土葬的坟墓。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或就地深埋,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。

骨灰缸(盒)元/个400

其它安葬元/个200不属于上述补偿范围的坟墓。

3、猪圈、牛棚、厕所

类别单位全部砖墙部分砖墙或半头砖墙壁简易说明

有顶棚元/M2503015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准补偿;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此标准的50%补偿。

无顶棚元/M2302010

檐高2.2M以上的按结构、成色补偿

4、水井

类别单位补偿标准说明

有水水井、有水泥台面元/个840有抽水泵的另增加150元。

无水水井元/个140

5、大棚、菜(鱼)棚:

类别单位补偿标准说明

大棚元/M210钢架

大棚元/M25木、竹架

(责任编辑:鄢锋)

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显示全文

0
0
0

相关阅读

热门阅读

为您推荐

参与评论

全部评论

暂无评论

  • 武汉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,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读书的起跑线上,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学质量好的房产。但是选不好的话又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。

报名成功~客服人员将会尽快与你联系~

您还可以在 “用户中心 >> 我的订单” 实时里查看订单处理状态

确定报名
打赏
我的积分 5800
1积分 5积分 10积分 50积分 100积分 200积分
积分
打赏
  • 武汉新房
  • 热门商圈
  • 武汉地铁房
  • 武汉楼盘
  • 特色选房
  • 推荐页面
  • 武汉二手房